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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老虎滩附近路段,发现时已死亡

满文飞 半岛老友乐
2024-10-22

猪鼻狗身,四肢粗短,利爪如刀……4月16日晚,市民邱先生在滨海路老虎滩段夜跑时,发现了一只长相奇特的动物。遗憾的是,它疑似遭到车辆撞击已不幸死亡。

滨海路发现死亡猪獾

4月16日晚8点

市民邱先生沿着滨海路木栈道夜跑

在老虎滩附近路段

邱先生看到

路面上躺着一只长相奇特的动物

已不幸死亡



“起初以为是狗,走近了才发现不是,哪有小狗长着猪鼻子的?”由他拍摄的视频显示,这只动物体长约有50厘米,毛发呈黑褐色,体型粗壮,尖爪锋利如刀,鼻子好似猪拱嘴。



现场聚集了不少围观的市民,大家对此都惋惜不已。“这是啥动物?长这么大,不容易啊!可惜了!”等邱先生锻炼完身体折返回来,发现这只动物已经不见了。“是被掩埋了?还是被人拿走了?暂时还不清楚。”他说。


记者把视频发给了大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常务副会长谷国强。经他辨认,这是一只猪獾,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在觅食途中疑遭车辆撞击

邱先生说,有围观者称这只动物是在横穿马路时被车辆撞死的,但真相是否如此,尚有待调查。

据谷国强介绍,大连常见的獾类主要是狗獾,猪獾的数量相对稀少。2019年,大连一位鸟类爱好者在本市西部的石门山拍鸟时,目击到一只猪獾幼崽在山林中出没。猪獾的寿命大约为10年,有冬眠的习性。谷国强说,这只猪獾刚从冬眠中醒来不久,“睡了一冬”体力消耗较大,急需大量进食。猪獾是杂食性动物,在当下的季节,它在大连主要以蚯蚓为食。猪獾属于夜行性动物,它应该是在夜间觅食途中发生了意外。

谷国强提醒,大连作为一座自然资源丰富的城市,在靠近山林地带的道路上,经常有獾类、梅花鹿、野生鸟类等动物出没,建议车主途经此类地带时,要谨慎行驶,避免让它们受到伤害。



撞到野生保护动物要报告

车主撞到了野生保护动物

是否需要担责

有什么法律义务?


对此,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万昕认为,从法律上看,要区分主动实施伤害和被动造成损害的情形。


  • 若车主故意开车撞击野生保护动物,或是驾车追赶间接造成其死亡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如果车主不小心撞到了野生保护动物,有义务尽快向辖区公安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积极救助,不能放任其受伤和死亡。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车主撞到野生保护动物

是否需要担责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但无论如何都不能“一走了之”


刘万昕表示,《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和费用。

来源: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 满文飞

编辑:吴涛

投稿邮箱:laoyoul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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